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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化志 中 中译本·修订版
  • (日)伊能嘉矩原著;国史馆台湾文献馆编译 著
  • 出版社: 台湾书房出版有限公司
  • ISBN:9866764745
  • 出版时间:2011
  • 标注页数:559页
  • 文件大小:236MB
  • 文件页数:5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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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5篇 教学设施1

第一章 学校教育2

教育上之特殊方针2

学校教育之二个时期2

第一款 倣古教育之惯例2

第一节 教育之主义2

关於教育主义之条款及上谕2

奖励书院之上谕及太(校按上字原文作「大」)学训饬2

洛闽之学系即教育之国是3

在台湾之崇奉朱子,清代之教育措施来自靖台政略3

「附」永历二十年郑经之建学3

第二节 府、厅、县儒学4

儒学之本旨4

学宫规制上之一定型式4

全台十三儒学之位置及其创设年分4

康熙三十九年分巡台厦兵备(校按·上二字衍)道王之麟之改善府儒学5

〈重修府学新建明伦堂记〉5

台湾、凤山、诸罗等各县儒学之扩大6

最先扩展台湾学校规制之贡献者6

乾隆年间各儒学之重修及书院之勃兴7

嘉庆末叶淡水厅儒学之创建9

台湾儒学之通弊9

化民善俗之第一要件10

嘉庆以降之儒学不振10

儒学位置之选定11

入泮,廩膳生11

泮额12

闽、粤两属与入泮之特权12

乾隆年间准许澎湖厅举办岁、科两试13

道光年间噶玛兰厅亦准照澎湖14

台湾学宫添设朱子祠之始及陈瑸之(新建朱文公祠碑记)14

释奠之礼及其祭期15

民间之祭仪—文宣王祀典、文圣会、社学文林阁15

第三节 书院16

设立书院之宗旨及其规制16

膏火16

台湾之书院创始—康熙四十三年崇文书院创立17

康熙五十九年海东书院成立17

乾隆年间书院之兴盛—海东书院之改革17

乾隆五年分巡台湾刘良璧(校按:上字原文误作「壁」)所订之〈海东书院学规〉17

乾隆二十七年分巡台湾道觉罗四明所订之《书院学规八则》17

乾隆二十四年台湾知府觉罗四明扩展崇文书院17

嘉庆(校按:上二字原文误作「道光」)十九年分巡台湾兵备道糜奇瑜改修奎楼书院17

乾隆十一年淡水同知兼摄彰化知县曾日瑛设白沙书院於县城内18

嘉庆十六年彰化知县杨桂森所订之学规九条18

淡水厅下书院之滥觞—乾隆二十八年贡生胡焯猷(校按:上三字原文作「悼献」)所设之明志义塾18

道光二十三年淡水同知曹谨、士绅陈逊(校按上字原、文误作「孙」)言等设立文甲书院19

嗣后改称学海书院19

觉似同书院所印刷颁行之〈大学图〉19

乾隆三十一年澎湖通判胡建伟设立文石书院19

胡通判所订之〈学约十条〉19

登瀛楼20

嘉庆十七年台湾知府杨廷理创建仰山书院於噶玛兰厅治20

道光十年嘉义之士绅王朝清(校按上二字原文误作「清朝」)、知县张缙云(校按:原文误作「张神云」)等设立罗山书院21

道光十一年南投县丞朱某(校按名懋)创设蓝田书院於其地21

嘉庆末年以后书院多颓弛22

分巡台湾兵备道徐宗干之革新—〈谕书院生童〉训示22

光绪十二年安平知县沈受谦设立蓬壶书院於台南23

光绪十三年苗栗知县林桂芬建立英才书院23

台湾之书院系以嘉庆末年为全盛之终期23

在台湾书院崇祀朱子神位以外之特殊崇祀—五子祠23

八贤之神位24

邓传安之识见24

卜择书院坐向方位之迷信25

第四节 义学25

设立义学之目的及其体制25

在台湾义学之滥觞—康熙二十二年(校按当作二十三年)台湾知府蒋毓英所创建社学26

康熙二十八、四十三、四十八年社学相继成立26

社学系类似简易官学之设施26

康熙末年之大事件—社学之废绝26

雍正初年之文教振兴及义学新兴之端绪26

义学之兴隆—社学之实质变迁—其时期为乾隆初年26

台湾义学之特征—组织为义学,目的在社学26

有特色之义学—台湾县罗汉内门里之萃文书院—嘉义县城内之四门义塾27

道光二十八年分巡台湾兵备道徐宗干所订之厂义塾约27

道宪之十八义学27

淡水之十七义塾27

武童教习之特殊教育机构27

私学之权威—芝山文(校按)28

上字原文作「大」)昌祠及大观义学28

芝山文庙碑(校按:上三字当作「文昌祠」)记28

〈大观义学碑记〉28

只在组织上藉书院之名,其实系义学之各地教育机构30

澎湖厅下之蒙馆30

埔里(校按:上字原文作「里」)社厅、卑南厅等教育「番」人之义学30

第五节 社学30

社学之目的30

在台湾之社学设立及其废弛30

乾隆末年间社学已成表示士子会文结社之意30

会文结社之起源—沈光文之东吟社及〈东吟社序〉30

文彦社32

仰山社32

培英社33

文昌即魁星之崇敬—各学校之文(校按:上字原文作「大」)昌祠阁33

杀犬祀魁星之俗33

第六节 民学35

民学即私学之起源—永历二十年陈永华所设立之学校35

中国私学教育之目的及其性质35

关於就学生之二种区别—小学生与大学生35

忌避偶年入学之迷信35

设置私学之三形态36

私学教师中无人才36

私学勉强可取之长处36

私学之课程36

假设学年别教科书表36

一般私学多无成绩37

儿童早熟之倾向37

澎湖之蒙塾38

通判胡建伟之鼓励38

「附」习字之方法38

「上大人」之劝学文38

其起源以及传至日本等39

先正之士应对后进生童讲解读书活用之妙机39

第二款 新进教育之并用40

刘铭传排除原来之儒教专一教育主义效法外国学制创设专科学校40

西学堂—实际为一般高等教育机构40

电报学堂40

番学堂40

刘巡抚创设新学制之苦心40

「附」光绪初年以来之外国宣教师之教育事业—甘为霖及马偕41

第二章 教学之鼓励与艺文之振兴42

鼓励教育及振兴艺文之诸人士—首任台湾知府蒋毓英开启文教振兴之端绪42

诸罗知县季麒光之教化42

台湾文献之权舆42

李中素、陈瑸、王仕俊等之振兴文教42

陈瑸以台湾府儒学为全台首学42

凤山县知县宋永清之振兴文艺42

周锺瑄43

陈大辇拔取寒士43

蓝鼎元切言兴教之必要43

杨毓健43

颜我扬43

夏之芳43

林天木43

袁宏仁43

杨二酉43

张湄44

陆鹏44

曾日瑛44

钱琦(校按:原文误作「政钱琦」)44

陈玉友(校按·原文误作「陈友玉」)45

陈思敬之教化—提振粤人向学之风气45

胡建伟—文石书院之创建、澎湖学者之渊源45

朱景英45

奇宠格45

杨志申45

王化成46

郭克齐46

胡应魁46

韩蜚声46

吴玉麟46

陈廷宪47

黄瑞(按校:上字原文误作「端」)玉47

林平侯47

辛齐光47

郑兼才47

谢金銮48

郑崇和48

郑用锡48

王士俊48

郭成金48

吴性诚48

杨典三48

黄拔萃—引心文社50

蒋镛50

蔡培华50

蔡廷兰50

张建勋51

吴文光51

周凯51

姚莹51

曹谨51

陈逊言52

王廷干52

邓元资52

徐宗干52

陈震曜52

柯仪周52

刘家谋及邓(校按上字原文误作「刘」)赓熙52

彭裕谦53

陈添寿及陈抡(校按·上字原文误作「揄」)元53

方祖荫53

刘明灯53

林启东53

蔡国琳54

蔡梦熊54

刘铭传54

李淦54

第三章 右文间接之影响55

贡献艺文诸人士—明末寓贤沈光文之感化55

徐孚远55

张士?56

曾明训56

郁永河56

李中素56

陈瑸56

孙元衡57

陈少每57

许福基57

处士林先生57

阮蔡文57

陈伦炯57

卓梦采57

黄叔璥58

曾源昌58

陈鹏南58

黄孟深58

廖殿魁58

黄光国58

卓肇昌58

朱景英58

李凌霄58

叶期颐(校按上二字原文误作「斯颐」)59

王先生59

俞先生59

范琪辉59

黄清泰及黄骧云59

翁国敏60

林玺60

萧竹60

吕成家60

曾玉音60

曾日襄60

洪士晖60

郭菁英61

陈改淑(校按上二字原文误作「政淑」)61

陈尹61

林树梅61

周凯62

徐宗干62

陈维藻、陈维英62

吴子光62

魏宏63

竹堑七子63

邓兆熊64

郑用锡64

刘家谋65

吕炳南65

林维让、林维源65

丁日健(校按:上字原文误作「建」)66

林占梅66

林汝梅66

查元鼎、查仁寿66

林维垣66

咸丰年间淡北之二敬—黄敬及曹敬66

谢颖苏66

杨承藩67

蔡岭娘67

陈肇兴67

苏虎七67

李政纯67

黄龙伸67

王树芳68

颜一瓢68

杨克彰68

刘铭传68

唐景崧68

范克承、施士浩(校按上字原文误作「浩」)、邱逢甲、林启东68

陈朝龙69

林仁桥(校按:原文作「林仁福」)69

卢周臣69

许远69

王之敬69

孙朱疐69

徐元69

林元俊69

释澄声69

释照明69

释志愿69

张钰69

庄敬夫69

徐恢缵(校按上二字原文误作「厥」)69

陈必琛70

释莲芳70

马琬70

潘国材70

林朝英70

蔡催庆70

林觉70

吴鸿业71

吕世宜71

张升彦71

台湾产生之砚石71

吴玉麟之〈傀儡石砚〉72

杨启元之〈东螺溪砚石记〉72

「附」出现在新年馀兴之台湾汉民之间文学情趣数例—甲:猜灯谜72

乙:探彩75

丙:忆谜75

丁:酒令76

第四章 图书蒐集77

清初尚文极盛影响地方蒐集图书动机之提升77

台湾府儒学藏书充实系出训导袁宏仁之苦心77

闽浙总督孙尔准之捐赠图书77

文开书院及登瀛书院之图书设备78

台湾之修志事业及其参考图书78

台湾通志总局78

个人藏书家—曾玉音、洪士晖、辛齐光、陈传生、方景云78

吕炳南(校按:上三字原文脱)陈逊言79

「附」吕氏家塾藏书总录79

第五章 考试80

第一节 岁、科及乡试、会试80

在台湾文、武科之考试,其重视文科考试之理由80

清初台地汉民应试资格之限制及其撤废80

乾隆五年准粤人应试80

禁止冒籍之意见80

其实施81

淡水、澎湖二厅县之特例81

「附」设试院於府治之始81

道光十八年之新设试院81

光绪元年新设试院於台北府内81

为县试而新设之试院82

澎瀛书院及台澎会馆82

乡试之通例及在台湾之特例—台字号或至字号82

台湾应试者之增减与乡试特殊制度之变迁—道光八年台湾乡试中式之确定83

会试—对台湾举人会试另编字号之议84

道光三年准於台湾取中式一名84

海外之破天荒85

一般贡举之实际情形85

台湾之贡举85

例贡85

拟扩张粤籍及闽籍生员应试上特典之均衡85

武科考试—限制武举人、武进士之趋向及其原因86

「附」文官出身之二途—正途出身与杂途出身86

吏部执照87

赈恤应试生员之特典87

官船护送之制87

第二节 宾兴87

宾兴之意义87

台湾应试者所以少之原因87

台湾实行宾兴之端绪—道光二十二年澎湖通判王廷干之劝捐88

小宾兴88

体恤应试者之倡导—徐宗干之〈劝捐乡会试公费约〉88

在凤山、嘉义二县之宾兴具体制例—科举会、宾兴馆、登云会89

第三节 试场之弊风90

试场弊风系中国全境之通例90

乾隆以前致力於肃清冒籍违例弊风之人士—夏之芳、张湄、刘成羆(校按:上字原文误作「罢」)、万锺杰90

至嘉庆、道光年间弊风倍甚之事例—徐宗干之〈上彭咏莪学使(校按:上字原文误作「便」)书〉90

及〈学政议〉91

励行厘革积弊之法令—道光三十年之手谕91

徐宗干之〈试院谕诸生六条〉92

徐宗干之〈考试示谕〉93

丁日健之摺片94

澎湖之士子独未染弊94

第四节 登科之鼓励94

对科举之特殊鼓励94

揭在台湾府城笃庆堂之刘廷贵记文94

育才公业95

书田95

举人、进士等可享有收额比率之高低95

重文轻武之影响97

「附」重视登科之观念及习俗97

试牍之纂修99

《海天玉尺编》99

《珊枝集》100

《梯瀛集》101

《海东试牍》101

《台阳试牍》101

《述谷堂制艺》101

《述谷堂试(校按上字原文误作「诗」)帖》101

《香祖笔谈》102

科举对於文化之影响102

附录 月课及会课102

月课及会课即诗文竞赛试业102

其目的102

其种类—月课、官课、师课、会课102

对於月课及会课所施行之惯例102

第六章 教化之实行105

第一节 宣讲及讲善书105

清代之教化方针系孔子之德教主义105

宣讲之滥觞105

其大成105

〈上谕十六条〉与《圣谕广训》105

蓝鼎元说兴学设教之必要106

台湾之宣讲奖励107

澎湖之宣讲奖励107

《圣谕广训直解》108

〈重校圣谕广训直解恭纪〉(校按上字伊能原书作「记」)108

特别置重於律例之讲说—五刑之图109

宣讲未治及地方讲善书109

第二节 记善109

记善109

咸丰八年颁布之记善109

〈劝世百字铭〉110

〈警世文〉110

〈长生保命戒杀文〉111

〈客路须知〉112

影响概属良好112

第三节 优老笃族113

乡饮酒之礼113

优老之恤典113

笃行之旌表114

第四节 敬字纸114

敬字纸之风114

敬字亭114

敬字会115

躬行敬惜字纸之笃志家115

以字灰祭仓颉神位后将之放流河海之惯习及其事例117

敬惜字纸之劝奖117

敬字纸风俗之起因118

〈捐建敬圣亭序〉118

〈捐建敬字堂记〉119

敬字风尚亦被当作僧、道等宣布宗教手段而予劝导120

拾字纸之夫役以清白之业者自重120

琉球亦风行敬字纸惯习120

附录 讲古、演戏及歌谣121

讲古121

演戏121

演戏对於人文之影响121

对演戏之管束123

俚谣、俗歌123

第七章 人文之特殊发展125

台民自行形成人文上之特殊发展125

闽、粤在土俗、习惯、嗜好上之差异125

特殊的造字127

由「番」语地名汉化表现人文上之润色127

附会於地名之虚构故事128

对河山之美化128

玉山128

日月潭130

在稗史小说上汉民思想由於捕捉台地风物脱胎换骨而成之故事132

第6篇 社会政策139

第一章 户口之编查140

台湾户口普查之实施140

清人有台以来之户口编审沿革140

「番」人之户口编查145

第二章 赈恤设施146

清代制度之赈恤机构146

有台后成立赈恤机构146

第一节 养济院146

第二节 栖流所146

第三节 育婴堂151

第四节 恤嫠局152

「附」离婚之事153

附录 奇遇丛话154

孝子远途寻父母得邂逅之奇遇美谈154

第三章 健讼之戒饬156

健讼之恶弊156

挑唆者有武举人、武进士等辈156

《清律》(刑律)所定教唆词讼戒律之励行於台地殆无效力156

对生员之戒饬156

〈卧碑文〉—禁止健讼风习之金科玉律158

健讼之弊影响甚大158

淡水同知向焘(校按上字原文误作「寿」)之禁示159

由健讼风气所导致弊害之最甚者161

调解之惯行161

澎湖之情势162

扎厝之弊163

第四章 奢侈之矫正164

台民奢侈风习之缘由及其弥漫164

衣服饮食之奢侈—从事矫正之人士—陈瑸、梁文科、刘重麟165

喝茶之好尚166

躭玩宠物饰品166

勤俭自律之士167

吸鸦片烟之风习167

咀嚼槟榔之风习168

嫁娶以财为主之风气168

祭祀礼仪行事之奢侈169

普度及抢孤之惯例169

丧葬之过奢—刦棺之恶弊170

缠足之风习170

「附」缠足之好尚171

奢侈之禁实绩不著173

诸县、厅志所记实情173

澎湖之民质朴174

第五章 赌博之禁制176

好赌之风习176

致力於赌博禁制之人士—袁秉义、刘家谋、王凯泰177

丁日昌之严禁赌博谕示177

在恒春县之谕示178

〈戒俗八条〉中之禁赌条目解谕178

花会即彩票之禁止179

刘璈之禁示179

澎湖将禁赌明文订於公约之中179

「附」被恶用以作赌博手段之葫芦分179

第六章 禁烟之厉行180

吸食鸦片烟之风习及其由来—有关鸦片输入中国之二说180

清人有台后即禁吸食鸦片181

蓝鼎元拟以厉行禁烟为朱案善后之一策181

不禁鸦片之输入难制吸烟恶习182

禁止输入贩卖鸦片、栽种煎熬罂粟及开设烟馆182

禁止输入鸦片之国是183

鸦片战争之事端183

〈禁烟公约〉183

《南京条约》与撤去输入禁令183

在台湾吸鸦片成为影响财政凋蔽之因184

弊风弥漫全台184

厦防同知许原清之(戒食鸦片烟告示)十条184

有识者之劝戒禁励—闽浙总督何璟及福建巡抚葆亨(校按:上字原文误作「享」)之〈戒俗八条〉中关於吸食鸦片条目之解谕186

禁令多属具文187

「附」出现在乩笔神示之戒洋烟文188

《鸦片歌》188

第七章 婢女之解放190

台湾之奴婢由中国大陆而来190

婢女之待遇—?某录?、贩梢191

强制锢婢与官府对此之谕示及禁碑191

徐宗干之〈戒锢婢文〉194

王凯泰之戒锢婢诗194

丁日昌之檄饬194

葆亨〈戒俗八条〉中禁锢婢之条195

婢女之杜卖字196

有强制婢女操贱业者196

「附」婢女与良民男子结婚系属自由197

男子亦有可认为准奴者197

第八章 犯奸之禁制198

台湾淫荡风气颇甚之情形198

台湾巡抚邵(校按上字原文误作「刟」)友濂之告谕198

「附」特殊之养女—媳妇仔199

妇女贞操之缺陷199

卖妻、子字200

妇德有亏之妻、妾任夫嫁卖201

使有夫之妻重婚201

第九章 溺女之禁制203

故杀女婴之弊风与其由来203

作为救济手段之育婴堂设施203

(戒俗八条)中「溺女宜禁也」一条之解谕203

澎湖之弊风尤甚204

「附」溺女与讨债儿迷信之关系204

第十章 安葬之保护205

掩骼埋胔之礼205

客死者之安葬与义塚之起源205

台湾知县夏瑚订设安葬客死者之法205

专设太平船206

义塚之设施,其他安葬之保护206

建设〈义塚瑸舍记〉208

同善堂209

积善堂209

敬义园209

义祠210

义塚保护事例210

建义塚於「番」界—阿里山「番」界之万善同归墓212

澎湖之义塚212

有应公213

「附」隣保之间死丧相助之美风214

父母会214

关於安葬之美谈215

第十一章 坟墓之保护217

坟墓之侵占及其禁制217

龙脉之思想与保护坟墓之关系218

由地方管辖官员与外国领事连署所出示禁碑之例220

敷设铁路之际回避既存墓地而设计221

禁止因风水吉凶之迷信酿成争坟盗挖滋事221

禁止墓佃盗卖222

禁止发掘改葬222

禁止因迷信破坏坟墓222

关於保护坟墓之公约223

个人间坟墓保护上之惯例223

「附」停柩、火葬及其禁令223

附录 螟蛉子之殊俗225

台湾多异姓养子即螟蛉子之原因及其原意225

被贩梢卖断时所附执契字226

求嗣於神明226

郎君会之特殊风俗226

「附」雄略天皇记载有:「爰命蜾臝聚国内蚕云云」之条例227

第7篇 特殊之祀典及信仰229

第一章 城隍庙之崇敬230

崇敬城隍之由来230

地方官之城隍斋宿230

台湾之城隍崇敬殊甚231

可窥知城隍崇敬真意之各官祭告文231

神威之灵验及神异233

「附」夯枷233

赦免单233

厉祭234

第二章 武庙关帝之祀典236

崇祀关帝之由来236

台湾府城西定坊武庙之神异236

澎湖红木埕关帝庙之神异237

祭仪237

关帝飓238

第三章 天妃及其他海神之信仰239

天妃(妈祖)之解说239

在台湾崇敬特著之原因240

神德被拟以慈母之和雍240

灵异之迹241

天后称号之滥觞—澎湖妈宫之天后宫242

台湾府之天后宫242

大槺榔东顶堡北港街之朝天宫244

芝兰二堡关渡庄之灵山庙245

冥佑战捷245

「附」日本类似崇祀天妃之绵津见千夫里之神246

真武庙246

水仙庙神247

圣公庙之神248

金龙大王庙神248

第四章 郑国姓之崇祀及施琅之庙祀249

台湾汉民私祀之对象249

台南城内明延平郡王祠(译按日人改称开山神社)249

其他奉祀郑成功丛祠之所在地254

关於国姓井之秘话254

永康下里三份仔庄开元寺255

恒春里龙山落山风之奇迹255

国姓会256

郑、施二姓间禁绝婚姻之殊风256

施琅之庙祀—澎湖大山屿妈宫城内之施琅生祠256

台南城内檨(校按:上字原文误作「样」)仔林街施琅生祠256

尊崇郑国姓之念终於引起对施琅庙祀之反感257

第五章 福德正神之信仰259

福德正神(土地公、伯公)之解说259

福德正神之赛祭259

神威之灵验259

「附」福德正神信仰对日本之影响260

第六章 竃神之信仰261

支配信仰竃神之观念261

历史上伟人附会竃神之说261

送神262

新年之竃神祭祀263

祈祀竃神吉日263

竃神之诞辰263

竃神权威之内容263

与道教之融合及堕入迷信263

在台湾信仰特甚之原因263

〈双峰草堂竃神记〉264

「附」在日本之竃神信仰264

第七章 耕耤之典礼及祈雨266

耕耤典礼与先农坛266

祈雨之信仰266

谢雨267

被认为灵地之溪潭267

官府之祈雨267

以求雨灵验为善德之阳报而资风教268

企图以唆使祈雨之民众作滋事之媒者269

第八章 道教之影响270

道教之传入270

乌头师公270

红头师公270

法师、巫觋270

道士惑众之事例270

疾病不问医药271

「附」关於神佛之游境与路关272

关於当作求平安之一法而行之坐禁272

建醮送瘟之仪及瘟神273

王醮神之本体275

代天王爷275

痘疹神275

佛普庵及五公勅符275

石敢当之碑275

驱邪符之样本277

僧道、师巫等之恶行与官府之管束278

「附」降乩279

鸾堂279

第九章 佛教之影响280

禅宗之传入280

斋教即持斋宗之传入280

普化宗与斋教281

观音佛祖之信仰281

剑潭古寺282

西云岩寺283

福龙山寺283

将鬼之信仰与佛教牵合283

拜火之信仰与佛教之融会—火山岩碧云寺284

第8篇 修士志始末287

第一章 府、县、厅志288

第一节 台湾府志288

《台湾府志》之纲领288

季麒光之府志稿288

沈光文之〈平台湾序〉288

季麟光之〈客问〉288

《台湾府志》之原志290

高拱乾之〈台湾赋〉291

林谦光之《台湾纪略》291

王喜之台志稿291

杨廷耀之府志原志序291

助官方一臂之府、厅、县志292

《台湾府志》之旧志292

《台湾府志》之重修293

陈大受之重修府志序293

《台湾府志》之续修293

续修府志之特色293

府志之体例293

新修府志之议296

续修府志之再刊296

第二节 各县志、厅志296

第一项 诸罗县志296

陈梦林主纂296

《诸罗县志》之特色296

陈梦林之檨圃297

周锺瑄之〈诸罗县志序〉297

《诸罗县志》之异彩298

「附」列为日本禁书之《诸罗县志》298

第二项 凤山县志299

《凤山县志》之旧志299

《凤山县志》之重修299

王瑛曾之重修县志序299

《凤山县志》之特色299

《凤山县志》之定本300

《凤山县志》之内容300

第三项 台湾县志300

《台湾县志》之旧志300

《台湾县志》之重修300

《台湾县志》之续修301

《台湾县志》之特色301

续修县志之再刊301

第四项 彰化县志302

纂修《彰化县志》原议302

周玺劝李廷璧修志302

劝捐修志经费302

《彰化县志》之内容303

第五项 噶玛兰厅志303

《噶玛兰厅志稿》303

《噶玛兰厅志》之大成303

《噶玛兰厅志》之内容303

第六项 淡水厅志304

淡水初志稿304

淡水续志稿304

《淡水厅志》之大成304

《淡水厅志》之特色305

《淡水厅志》之内容305

「附」《淡水厅志订谬》305

第七项 澎湖厅志306

《澎湖纪略》306

《澎湖纪略续编》306

周于仁之《澎湖纪略》(校按:当作「澎湖志略」)306

澎湖厅志初志稿307

《澎湖厅志》之大成307

《澎湖厅志》之特色308

《澎湖厅志》之内容308

第三节 总评308

志料采访之范围308

清初志书资料早已缺佚308

府、厅各志共通之缺点308

第二章 台湾通志及州、厅、县采访册310

纂修《台湾通志》之原议及纂修通志事宜六条310

台湾巡抚之批札311

台湾通志总局之设置311

总志之前先行纂修分志之方针312

(修史事宜〉(校按当作「修志事宜」)312

采访册样式312

修志事业之实际情形316

县志及采访册完成317

《苗栗县志》318

《凤山县采访册》318

《宜兰县采访册》318

《新竹县采访册》318

《台湾县采访册》318

《彰化县采访册》318

《云林县采访册》318

《埔里社厅采访册》318

《恒春县采访册》318

安平县及台东州采访册318

修志停止318

成册稿本之散佚318

第三章 台湾舆图之测绘319

耶稣会士冯秉正等之台湾舆图测绘319

荷兰政厅之中国通事何斌所?送台湾地图319

明沈光文之《台湾舆图考》319

冯秉正等之台湾舆图内容319

黄叔璥之〈番社图〉320

陈伦烱之〈台湾图〉320

〈全台舆图〉321

《台湾舆图》321

新修台湾舆图321

夏献纶之〈台湾舆图序〉321

光绪十二年《台湾舆图》及(说略)之修订322

〈嘉义县舆图〉322

〈台湾番地图〉322

第9篇 经政沿革323

台湾土地开拓沿革总说324

第一章 地积制325

地积测量之单位「甲」325

张犁之称呼325

篙之称呼326

「亩」制之采用与民间「甲」制326

澎湖岛特异之地积制—「栽」327

刘巡抚所发关於地积之谕告327

第二章 特殊之私租329

流民私垦与复杂土地关系之发生329

垦首与佃户329

大租、小租329

农民之三种阶级329

豪强之横夺329

抽的租330

大、小租户存在之弊330

地方之别例331

减四留六之法332

关於大、小租户改善政策333

连根抄或连底抄334

第三章 赋课制度335

第一款 清赋以前335

台湾在清赋以前制度之三项目335

第一节 地赋335

地赋即钱粮之沿革335

清代所实施钱粮之渊源335

纳谷之特制337

清初之赋课与前代旧额之比较337

与中国本土赋课之比较338

清丈改亩之议338

为朱案善后处理决行蠲减地赋339

各等则田、园之赋课率及与粟米之折算法340

三种钱粮课率341

银纳法之决行342

澎湖之特制342

第二节 丁赋343

丁赋即丁银(人头税)赋课之沿革及课额343

第三节 杂赋344

陆饷及水饷344

杂赋制之紊乱345

澎湖渔业之特殊惯习345

台湾之特种税目346

杂赋之弊害346

其免除347

第二款 清赋以后348

第一节 清赋之经过348

清赋制度及田、园之紊乱348

刘铭传之清赋事业348

清赋总局之设置及其官制349

关於清赋事业地方官之意见349

开始清丈之命令350

〈清丈章程〉之要点350

清丈之终结351

清丈失败351

鱼鳞册(译按:即地籍图册)351

业主行贿请托之恶弊352

第二节 赋率之统一353

清赋之终极目的353

光绪十三年谕告之要点353

改订赋课率354

各等则田、园每年实征银额356

第三节 蠲政及催科356

清初蠲政特别优渥356

催科即伴随赋课稽征之恶弊357

中抱(校按:上字疑当作「饱」)357

交包357

以完作欠357

第四章 仓廒360

福建台湾之备贮仓360

义仓及社仓360

监仓360

仓廒之沿革360

澎湖义仓之特殊组织362

仓廒之弊窦362

「附」应设盐义仓之议363

第10篇 农工沿革365

第一章 稻米及劝农366

台湾农作物之大宗为稻、蔗二者366

稻作沿革366

清初之情形366

王田之制367

稻种引进之沿革368

台运368

稻作之奖励369

牛只放牧之风及其禁令370

厉行蝗蝻之驱除370

「附」驱蝗之呪法—送草螟371

农民之勤劳力作372

「附」番薯即地瓜372

落花生之种植373

第二章 埤、圳设施375

埤、圳之制及其端绪375

入清以后特殊发达375

彰化县下八堡圳376

凤山县下曹公圳378

直加弄圳379

刘巡抚之二大圳疏通计画379

关於水利之纷争379

「附」水租380

对埤、圳之管理380

第三章 糖业设施381

栽培甘蔗之由来381

煎煮之方法381

官府对糖业保护之端382

糖廍组织之实况382

糖业公所383

「附」嗜好蔗茎之事例383

砂糖之输出383

糖郊384

彰化地方开展糖业情形384

日本所需要砂糖专属台产385

四川糖受若干打击385

台湾四港之开放与对欧、美输出385

第四章 茶业设施386

台湾产茶之由来386

北部播种之起源386

制造乌龙茶之端绪与约翰都德387

包种茶之制造387

凌驾中国大陆茶388

刘巡抚之保护奖励389

海外之台湾茶需要地389

茶课390

全台清丈与茶园之处理390

「附」茶家欣赏之好水及茶叶之采摘391

第五章 蠶桑及纺织392

蚕桑之劝奖392

纺织之发达393

「附」吉贝(木棉)之事393

第六章 牛只之保护395

黄牛与水牛395

保护牛只之律例396

盗牛之开端及管束397

牛墟之制397

禁止贩卖台东「番」地牛只出界外398

饲畜牛只与草埔私垦之禁399

氂耳之记号400

关於盗牛争讼具状及堂谕400

保护牛只之特例401

宰牛之禁401

牛图402

「附」马403

第七章 林业设施404

丰富之树林404

康熙末年以来之滥伐405

官府对滥伐之制裁及无足观之殖林措施405

防沙造林之经营405

「附」澎湖系无树木之境406

无树木乃滥伐之结果乎406

第八章 脑务407

台湾熬制樟脑之起源及沿革407

使用於战船之工料—军工料407

留存於地名之熬脑业遗迹408

英商之樟脑输出409

樟脑纷争与樟脑官办法之废止409

樟脑官办之开始与脑务总局410

私熬私售之管束411

无视禁制与德国领事之抗议412

官办再度废止413

「附」称为樟脑之语源413

第九章 鑛务415

东北部之金产415

采金之沿革415

哆囉满415

清初采鑛之禁417

基隆溪上游之产金地419

敷设铁路与采金业之隆盛419

金沙总局419

采金之包办420

各地金鑛之开挖420

恢复官办420

「附」被认为黄金国之台湾421

藏银传说422

陶业不发达423

第十章 煤炭及石油之管束424

采掘煤炭之沿革424

欧美人之注目—戈登之调查425

伯里倡导鸡笼殖民425

Richthofen之调查425

煤炭之需要增加与公然默许私采426

煤厘426

煤厂之设置427

刘璈428

刘铭传之筹画与煤务之兴废428

煤务局429

外人承办之议429

虽有煤油坑但未及开发431

第十一章 磺务432

出产硫磺之由来432

入清后之采磺433

「附」赤山之喷火434

硫磺本为军火原料435

继续封禁与开禁之议435

硫磺为官办436

磺务总局436

第十二章 盐务437

制盐沿革—官督商销之法437

官运商销之法与盐价之调节437

盐埕之限制438

盐务总局之设置439

官运官销之法439

盐务之革新—全台盐务总局439

二种盐课440

「附」澎湖之特殊情况440

第11篇 交通沿革443

第一章 防海及船政444

海禁及其解除444

海防之特制445

限制船舶航道在台湾府台江与对岸厦门之间及其管制445

对商船装载货物之禁制445

海防同知稽查舶船之二种方式—文口、武口446

文、武口定例公课以外之贪索446

北路海防同知之设置449

禁渡之制有名无实449

淡水厅下八里坌之开设449

彰化县下五条港449

噶玛兰厅下乌石港之开设449

福建沿海之渔船往往通航台湾450

海防机关松弛之端450

海船式样之限制450

南洋贸易之禁止451

海防稽查日渐废弛451

《天津条约》之结果452

米、竹出口及铁货入口之特殊海禁452

「附」淡水之社船452

第二章 台湾渡航之弛张454

台湾编查流寓之例454

限制渡台三禁454

粤属紊乱秩序454

禁制实际殆未行455

不如开放自由渡航456

严拏潜渡者458

公认搬眷渡台为一般之意向458

公认搬眷渡台(对粤属之限制依然未改)460

搬眷之允准失其效力461

潜渡偷航之增加461

请裁撤禁渡461

准否渡台以民人之良匪为准不问闽、粤籍别463

厉行偷渡奸民之放逐驱退464

刺字逐水464

对包揽偷渡严厉管束464

对限制渡台管制之一张一弛464

第三章 通信466

第一节 邮政466

铺递之实施466

「附」利用平埔「番」人递送—麻达、萨鼓宜467

哆囉嘓社麻达递送公文歌468

沈葆桢之革新—南、北二文报局之设置468

刘巡抚创始之邮政组织——邮政总局之设置468

邮票470

票价470

古来之铺递系旧名470

跑勇470

第二节 电报470

电线开设之初期470

台民不识电报471

刘巡抚之扩展—电报总局之设置471

与英商怡和洋行之协约—台湾福州间之海底电缆告成471

至恒春之架线计画472

割让后之海底电缆归属问题472

电报之组织472

公私混淆之弊473

命沿路汛兵保护电线之惯例473

海底电缆之保护473

刘、邵(校按上字原文误作「刟」)二巡抚之谕示474

电报学堂475

第四章 铁路476

刘铭传拟请敷设铁路476

开平铁路之开设倣刘巡抚之议476

刘巡抚之(请试办台湾铁路疏)476

台湾铁路之敷设—台湾铁路总局之设置477

工程意外困难478

邵(校按上字原文误作「刟」)巡抚之中止工程478

台湾铁路商务总局479

十六处火车票房479

当时之火车票价480

火车票480

第五章 筑港481

台湾无良港481

刘巡抚之基隆筑港计画481

设计案481

「附」高雄开浚计画483

第六章 道路484

第一节 各路之情形484

第一项 南北纵贯路484

第二项 罗汉门中路490

第三项 宜兰北路491

第四项 埔里社南北口495

第五项 横贯北、中、南路496

第二节 道路之概观501

台湾行路难501

任街衢污秽之弊风501

刘璈、王凯泰(校按当作「王凯泰、刘璈」)等之督励清理道路502

清理街道委员之设置502

聘请日本人鑿井502

西谚「欧基阿斯」之牛舍出现502

公馆之官建或公建502

公馆街、公馆庄之土名503

孔道要地之祠庙便利行旅憩息—观音亭及嘉荫亭503

茶亭之设备504

牛车系往时唯一之交通工具505

轿即肩舆506

日本往昔之打短轿夫—轿夫之肆暴及其管束506

人力车(黄包车)之输入507

第七章 义渡508

汎称台湾河川为溪之原因508

架设桥樑之难与使用舟筏508

溪河限戎马之足508

官行之渡河机构为民营其弊倍甚508

淡水同知娄云排除姑息政策而创义渡之制510

筹画在大甲溪、中港溪、房里溪、柑尾溪、盐水港溪、井水港溪六溪流设义渡511

义渡之滥觞—淡水义渡512

义渡经费之财源512

〈义渡碑记〉513

立於渡头之禁碑例514

各地义渡之设置514

噶玛兰厅之特例515

十二处官渡515

附录 桥樑515

第八章 台湾近海之航路520

台湾海峡航行之困难520

「附」关於海峡海路之中国人记录520

黑水沟、红水沟之称520

台湾近海季节风之影响521

台风522

在台之通音字「台」字加「风」作「台」522

「附」台湾之风信523

汉民有关飓、台见解之一斑524

火台524

坐礁沈没之厄525

巴尔多罗沫526

马尔特尼次之遇难526

康熙初年以后见於文献之海上遭难事例526

在巴士海峡船舶难破之事例532

航行北路沿岸之按边船538

「附」落漈、万水朝东、南风炁等名称539

台湾近海航路难之实景见於诗文540

(东宁十(校按:上字原文作「杂」)詠〉542

《微草堂笔记》543

《沧溟纪险》篇544

凭藉妈祖护佑544

崇祀各种海神之原因545

大吉祥利益右旋白螺545

木(校按上字原文作「水」)龙之禁忌546

邓传安祈祷海神及城隍之灵使海上平静546

「附」用以记载海路行程之「更」字547

明代郑和之遗法548

应有之原始测定法548

《澎湖厅志》之论定为妥当548

锤测法之一种惯例549

亚班系指水手之方言549

船体各部位之命名549

为一般溺死者致祭之事例549

「附」一种观天测气之占验550

第九章 海难救护553

丁日昌所订〈救护遭风船只章程〉553

含在《化番俚言》之吴光亮海难救护条谕555

刘铭传致力励行海难救护556

澎湖岛人之抢掠556

附录 灯台556

灯塔之嚆矢—澎湖西屿灯塔556

美国领事(校按:原文作「公使」)李仙得之要求建设与鹅銮鼻灯塔之建置558

淡水港口之望高楼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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