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民事诉讼法精要与依据指引【2025|PDF|Epub|mobi|kindle电子书版本百度云盘下载】

民事诉讼法精要与依据指引
  • 唐力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人民出版社
  • ISBN:7010046360
  • 出版时间:2005
  • 标注页数:802页
  • 文件大小:77MB
  • 文件页数:818页
  • 主题词:民事诉讼法-中国-问答

PDF下载


点此进入-本书在线PDF格式电子书下载【推荐-云解压-方便快捷】直接下载PDF格式图书。移动端-PC端通用
种子下载[BT下载速度快]温馨提示:(请使用BT下载软件FDM进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页直链下载[便捷但速度慢]  [在线试读本书]   [在线获取解压码]

下载说明

民事诉讼法精要与依据指引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

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目录第一章 适用范畴、基本原则、基本制度适用范围 1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2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5

同等、对等原则5独立审判原则 5

法院调解原则 6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6

处分原则 7

辩论原则 7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8

检察监督原则 8

人民调解 9

支持起诉原则 12

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补充规定 13

合议制度 14

回避制度 15

审判人员自行回避 16

申请回避及程序 17

审判人员参加同一案件不同程序的限制 18

回避的决定 18

离任审判人员代理的限制 19

公开审判制度 20

对违反回避制度的处理 20

审判人员亲属代理的限制 20

旁听案件审理的限制 22

不公开审判的案件 22

陪审制 23

两审终审制22审判委员会 23

第二章 管辖级别管辖 25

专门法院受理的案件 38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2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3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5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5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 46

一般地域管辖 46

被告户口被注销后的管辖 47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案件的管辖 48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管辖 48

当事人户口迁出后的管辖 48

当事人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后的管辖  48

合同纠纷管辖 49

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组织的管辖 49

离婚案件的管辖 49

购销合同管辖 52

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 53

协议管辖 53

票据纠纷管辖 54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55

产品质量侵权纠纷管辖 56

一般侵权纠纷的管辖 56

专利权侵权纠纷管辖 57

名誉权侵权纠纷管辖 57

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管辖 58

海事侵权诉讼管辖 59

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管辖 59

因港口作业纠纷的专属管辖 60

因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 60

选择管辖 61

因继承遗产纠纷的专属管辖 61

指定管辖 62

移送管辖 62

管辖权异议及处理 63

级别管辖权异议 64

管辖恒定 65

管辖权转移 65

第三章 当事人当事人基本范围 67

公民 68

法人 74

其他组织 78

当事人确定的部分特殊情形 79

诉讼权利能力 80

自然人诉讼权利能力的扩张 81

法人诉讼权利能力的扩张 82

其他组织诉讼权利能力的扩张 83

诉讼行为能力 84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85

诉讼请求的承认、反驳及反诉 86

诉讼请求的放弃、变更 86

自行和解 86

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87

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87

当事人的追加 88

必要的共同诉讼的类型 89

共同诉讼 89

必要的共同诉讼的情形 90

共同危险行为所引起的必要共同诉讼 90

因担保纠纷而发生的必要共同诉讼 91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92

普通的共同诉讼 93

必要共同诉讼案件的判决 93

普通的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94

诉讼代表人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95

普通共同诉讼案件的判决 95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96

诉讼代表人的人数和条件 96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管辖、立案和诉讼费用 97

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的产生及其权限 98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公告和登记 98

第三人 99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审理和裁判 99

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 100

不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 101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102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103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确定 104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104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105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 106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 106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 107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 108

第四章 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108

法定诉讼代理权的争议及解决 109

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 110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111

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112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112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113

不得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形 114

其他公民代理诉讼问题 114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数 115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变更 116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 116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解除 117

转委托诉讼代理 117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 118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119

委托诉讼代理人查阅有关资料的权利 120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调查取证权 120

离婚诉讼代理的特别规定 122

证明标准 124

第五章 证据证据的种类 124

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125

证明责任 125

法院对举证责任的释明 126

提供证据的责任 126

发明方法专利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127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28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29

建筑物等及其上的物品倒塌、坠落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 130

饲养动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31

缺陷产品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32

共同危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33

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134

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134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135

当事人的自认 136

法官裁量举证责任的分配 136

诉讼代理人的自认 137

免证事实 138

自认的撤回 138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139

域外证据 140

办理提交证据的手续 142

涉及国家及公益案件中当事人自认的例外 142

法院职权收集调查的证据 143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 144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44

对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处理 145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程序 145

对书证的收集调查 146

委托调查 146

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一般程序 146

对视听资料的收集调查 147

对物证的收集调查 147

证据保全 148

诉前证据保全 149

证据保全的方法及相关程序 150

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确定 151

当事人申请鉴定 151

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 152

申请重新鉴定 152

勘验笔录 153

鉴定书应当具备的基本内容 153

被告书面答辩 154

摘录有关文件及材料 154

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155

举证期限及其确定 155

法官对诉讼标的的阐明及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156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的时间要求 156

证据交换 157

举证期限的延长 157

审判员主持证据交换 158

证据交换的时间 158

诉讼中的新证据 159

证据交换的次数 159

逾期举证的后果与逾期证据的例外 160

新证据提出的时间 160

再审案件的新证据 161

质证的一般规定 162

新证据对原裁判的影响及当事人负担的影响 162

对新证据的处理 162

对应当保密证据的质证要求 163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质证 164

质证的顺序 165

质证的内容 165

证人的资格 166

有两个以上独立诉讼请求案件中的质证 166

证人出庭作证义务及出庭作证的拟制 167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167

证人可不出庭作证的情形 168

对证人的隔离及对质 169

对证人的询问 169

对证人陈述证词的要求 169

当事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170

鉴定人出庭 170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 171

证明要求 172

质证笔录 172

对单一证据的审核认定 173

对证据证明力的审查判断 173

非法证据的排除 174

对调查或和解上所作自认效力的限制 174

法官对全部证据的审查判断 174

补强证据规则 175

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176

可以认定证据证明力的证据 176

对拒不提出证据的推定 177

当事人诉讼文书中对事实和证据的承认 177

证据证明力的层次 178

当事人陈述的效力 178

对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的保护 179

采证理由的阐明 179

对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认定 179

第六章 期间、送达期间 181

法定期间 182

指定期间 185

意定期间 187

不变期间与可变期间 188

诉讼时效期间 189

法定休假日 191

期间的计算 191

期间的开始 192

期间的届止 193

期间的耽误 194

在途时间 194

期限 195

期间的补救 195

当事人诉讼行为期限 197

法院送达期限 199

当事人举证期限 200

法院审理期限 201

法院执行期限 203

期日的耽误与补救 205

期日 205

送达 207

介词含义的界定 207

送达回证 210

送达的主体 211

送达的方式 213

直接送达 214

留置送达 215

留置送达的适用程序 216

邮寄送达 217

委托送达 217

转交送达的适用情形 218

公告送达 219

转交送达的程序和送达日期 219

送达的效力 220

第七章 法院调解法院调解 222

庭上调解 225

庭前调解 225

庭外调解 227

人民调解 228

行政调解 230

仲裁调解 231

当事人和解 232

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234

离婚案件的调解 235

共同诉讼案件的调解 236

代表人诉讼案件的调解 237

第三人诉讼案件的调解 237

法院调解的适用程序 238

简易程序中的调解 239

普通程序中的调解 241

一审法院调解 242

二审中的法院调解 244

法院调解的适用形式 245

再审中的法院调解 245

法院调解的地点 246

法院调解的组织形式 246

法院调解的期限 247

法院调解的协助人员 248

调解自愿原则 249

法院调解的适用原则 249

调解的程序合法原则 250

调解的实体合法原则 251

调解的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252

法院调解的适用策略 253

调解与判决的关系 253

调解的开始 254

法院调解的具体步骤 254

调解的进行 256

调解的结束 257

调解的诉讼代理 258

调解的诉讼费用 259

调解成立的适用方式 260

调解的效力范围 261

调解的生效时间 261

调解笔录 262

调解书 263

调解书的送达 264

调解书的制作 264

调解书的签收 265

调解的无效 266

调解书的执行 266

当事人反悔 267

调解的救济 268

第八章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财产保全 269

诉讼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270

财产保全的时间 270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271

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案件类型 272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272

诉前财产保全的管辖 274

财产保全的对象 275

财产保全的范围 276

财产保全的担保 277

案外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保全 277

财产保全的措施 279

财产保全的担保数额 279

财产保全措施的其他问题 281

财产保全中的协助执行问题 285

对不动产和特定动产的保全 289

对不宜保存物品的保全 289

对抵押物、留置物的保全 290

保全标的物的保管 291

对债务人到期应得收益的保全 291

财产保全的解除 292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 293

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 294

审判人员错误实施财产保全的责任 296

先予执行的范围 297

先予执行 297

先予执行的申请 299

先予执行的条件 299

先予执行裁定的效力 300

先予执行的裁定 300

先予执行的担保 300

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301

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不服的救济程序 302

先予执行引起的执行回转 302

先予执行错误的赔偿 303

第九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305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306

拘传及适用 307

责令退出法庭及适用 308

训诫及适用 308

对阻拦、干扰诉讼进行的行为的强制措施 309

对妨害诉讼证据的收集、调查的行为的强制措施 309

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的强制措施 310

罚款及适用 311

拘留及适用 312

罚款、拘留的批准 315

强制措施的决定和适用 316

违法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国家赔偿责任 317

妨害民事诉讼的刑事责任 318

第十章 诉讼费用诉讼费用 320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321

诉讼费用的种类 321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 323

集团诉讼案件诉讼费用  323

涉外案件诉讼费用 324

督促程序的诉讼费用 325

破产程序的诉讼费用 326

公示催告程序的诉讼费用 326

财产案件受理费 327

程序申请费用 328

其他诉讼费用 329

执行诉讼费用 330

诉讼费用的适用程序 331

诉讼费用的预交 332

诉讼费用的收取 334

诉讼费用预交的特殊情况与例外 334

诉讼费用的减、缓、免交制度 336

诉讼费用缓、减、免的适用主体 337

诉讼费用缓、减、免的适用程序 338

诉讼费用的退还 340

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 341

一审程序诉讼费用的负担 342

二审和再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344

免交诉讼费的案件范围 345

执行程序的诉讼费用负担 345

民事法律援助 346

获得法律援助后的司法救助 347

诉讼费用的管理 348

不预交诉讼费的后果 348

第十一章 普通程序普通程序 350

起诉 353

普通程序的适用范围 353

起诉的条件 354

直接的利害关系 355

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 356

起诉的主体 356

明确的被告 357

起诉的方式 358

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58

起诉状的内容 359

口头起诉 359

书面起诉 359

请求事项 360

证据 361

事实和理由 361

起诉实质要件的审查 362

起诉形式要件的审查 362

受理 363

劳动争议的受理 367

对仲裁案件的受理 368

不合格起诉的处理 369

不予受理 370

审理前的准备 371

审前准备程序 372

审前调解 373

答辩 374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 375

送达起诉状和答辩状副本 375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76

审核诉讼资料 377

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告知 377

必要的证据 378

委托调查 379

调查取证的程序 379

开庭审理 380

追加当事人 380

公开审理 381

开庭通知和开庭公告 382

不公开审理 382

宣布开庭 383

法庭调查 384

第二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 384

法庭调查的顺序 385

当事人陈述 386

新证据 387

证人作证 387

当事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 388

法庭辩论 390

合并审理 390

法庭辩论的顺序 391

诉的客体的合并 392

反诉 392

法庭辩论后的调解 393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合并 393

宣判 394

评议 394

法庭笔录的内容 395

法庭笔录 395

撤诉及申请撤诉的条件 396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397

撤诉的效力 397

缺席判决及其具体适用 398

诉讼中止的事由 399

延期审理 399

审理期限 401

诉讼终结的事由 401

判决书的内容 402

民事裁定 403

先行判决 404

民事决定 404

质证 405

具体认证 406

认证 406

第十二章 简易程序简易程序 409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410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 410

简易程序受理 411

简易程序的起诉 411

简易程序的审理 412

简易程序的传唤方式 412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 413

简易程序中的选择 414

送达 415

当事人异议 415

审理前的准备 416

先行调解的案件 417

举证期限 417

开庭前的准备 418

民事调解协议 418

简易程序中的法庭笔录 419

开庭审理 419

宣判与送达 420

判决书的简化 421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 422

上诉的实质要件 423

上诉 423

上诉的形式条件 425

上诉的受理 426

上诉的提起 426

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428

上诉的撤回 428

第二审的审前准备工作 429

开庭审理 430

迳行判决 431

二审调解的具体处理 432

二审中的调解 432

二审案件审理的地点 432

二审中的和解 433

二审依法改判 434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434

裁定发回重审 435

二审的举证 436

对一审裁定的处理 438

二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439

二审的程序适用 439

二审的审限 440

第十四章 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441

特别程序的转换 442

审级制度与审判组织 442

选民资格案件 443

特别程序的审限 443

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 444

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 444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445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445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445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公告 446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判决 447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448

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448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申请 449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条件 449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公告和判决 450

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451

宣告公民死亡判决的撤销 452

申请程序 453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53

普通程序中出现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处理 454

审理程序 455

鉴定程序 455

认定无行为能力的判决的撤销 456

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的救济程序 456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申请程序 457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457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的撤销 458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 458

第十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459

本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 460

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461

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461

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的处理 462

当事人申请再审 463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464

自动撤回上诉导致的再审 465

申请再审具备的法定事由 466

提出再审申请的主体 466

申请再审的程序 467

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处理 468

调解书的申请再审 469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470

原裁判执行的中止 472

申请再审的期限 472

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 473

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案件的审理 474

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 474

撤销原裁定的处理 475

再审的审判组织 475

撤销原判驳回起诉的处理 476

发回重审的处理 477

不予改判的处理 478

依法改判的处理 478

再审的庭审规则 479

再审的期限 480

原裁判的处理 481

再审次数 481

民事抗诉 482

再审案件的宣判 482

提起抗诉的条件 485

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486

法院违反法定程序 487

原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87

受理申诉 488

审查程序 489

立案程序 489

审查终结 491

终止审查 491

提请抗诉 492

抗诉的提出 493

抗诉书 494

审理的法院 495

抗诉的法律效果 495

检察院派员出庭 496

抗诉案件的审理规则 497

检察院撤回抗诉 497

检察建议 498

第十六章 督促程序督促程序 499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500

督促程序的管辖 501

申请支付令的方式 501

支付令申请的受理 502

支付令的审查 503

支付令的效力 504

支付令的制作和发出 504

支付令异议不成立的情形 505

支付令异议的成立条件 505

督促程序的终结 506

支付令错误的补救 507

第十七章 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508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509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510

止付通知 511

公告 512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513

除权判决的撤销 514

除权判决的效力 514

除权判决 514

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 515

第十八章 破产程序破产 516

破产程序 519

破产程序债务人 520

破产程序债权人 521

破产程序的阶段构成 523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526

破产界限 529

企业法人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 529

破产能力 530

破产障碍 532

多数债权人 534

破产案件的主管 535

破产案件的管辖 536

破产申请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537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539

债务人申请破产 540

债权人申请破产 542

破产案件的审查与受理 544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补救和处理 545

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和通知 546

破产保全 548

债权人申报债权 549

债权人会议 551

破产案件受理的效力 551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 553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554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555

债权人会议决议 557

破产和解  558

和解程序的终结 559

和解协议的效力 559

破产整顿 560

破产宣告 561

破产宣告的效力 563

破产宣告后的程序 564

清算组织 565

清算组织的组建 568

清算组织的职权 569

清算组织的义务 571

破产债权 572

破产债权的范围 574

破产债权的例外 575

破产财产 577

破产财产的范围 580

破产财产的例外 582

公司制企业中的破产财产 583

联营企业的破产财产 586

破产财产的管理 588

破产财产的评估和变现 590

清偿顺序 592

破产分配 595

破产程序的终结 597

破产费用 598

破产别除权 599

追加分配 601

破产抵销权 601

破产罚则 602

国有企业破产程序 603

国有企业破产中的注意事项 604

担保的处理 606

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607

执行原则 610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执行程序 610

执行机构 612

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执行 613

执行机构的执行依据 613

执行中的重大事项 614

人民法庭负责的执行 614

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职权范围 615

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 616

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 616

执行管辖 617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职权范围 617

仲裁的执行管辖 618

执行管辖的争议 619

涉外仲裁的执行管辖 619

执行中的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620

执行管辖权转移 620

执行异议 621

执行异议的审查 622

执行异议的条件 622

执行异议理由成立的处理 623

执行异议不成立的处理 623

执行根据 624

执行异议的特殊情况 624

不能委托执行的案件 627

委托执行 627

委托执行的程序 628

委托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629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异议 630

委托执行中的费用 630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担保 631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和解 631

委托执行中的其他事项 632

委托执行中的特殊情况 632

执行和解 633

不执行和解协议的处理 634

执行和解的效力 634

执行和解的条件 634

执行担保 635

执行担保的效力  636

执行担保的条件 636

协助执行 637

执行担保的方式 637

有关单位的协助执行 640

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641

法人作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646

公民作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646

被执行主体变更中的有关单位 648

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648

被执行主体的追加 649

执行回转的事由 650

执行回转 650

执行错误的国家赔偿 651

执行回转的执行 651

执行回转的条件 652

执行监督中的暂缓执行 653

执行监督 653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监督 654

执行监督的范围 655

申请执行 656

申请执行的条件 657

申请执行提交的文件 658

申请执行期限 658

申请执行的审查 659

移送执行的案件 660

移送执行 660

申请执行的费用 661

执行费用的计算 662

申请执行费用的负担 662

可予执行的标的范围 663

执行标的 663

不可予以执行的标的范围 667

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 670

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671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 672

调解书的执行 674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 674

执行证书 675

作为执行依据的公证债权文书 675

执行前的准备 676

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 677

执行通知 677

执行措施 678

执行中应注意的一般事项 678

查询当事人的存款 679

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 680

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682

对被执行人存款的执行 683

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 685

对被执行人应得的投资权益或股权的执行 686

对被执行人的股息或红利的执行 686

对知识产权的执行 687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 688

查封、扣押财产的方式 689

查封、扣押财产的程序 690

搜查的条件 691

查封、扣押财产的保管 691

交付财产的执行 692

搜查的程序 692

代位执行 693

代位执行的条件 694

第三人的异议 695

参与分配的条件 696

代位执行的程序 696

参与分配的程序 697

参与分配的清偿顺序 697

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共同问题 698

参与分配中的其他事项 698

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699

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700

强制迁出房屋和强制退出土地 701

财产权证照转移的执行 702

对行为的执行 704

申请执行涉港仲裁裁决应提交的文件 705

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的执行 705

台湾地区法院判决的认可和执行 706

涉港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706

对外国判决、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708

妨害执行行为的强制措施 709

单位妨害执行的行为 711

当事人妨害执行的行为 712

迟延履行的责任 713

执行争议 713

继续执行 714

中止执行 715

执行中止的事由 716

执行终结 717

其他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 717

执行结案 718

第二十章 涉外程序特别规定涉外民事案件 720

涉外民事诉讼 721

国际民事诉讼 725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726

信守国际条约原则 729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 729

司法豁免原则 730

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731

适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原则 731

外国当事人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与认证 732

港澳台及居住在外国的中国公民的授权委托书证明 733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737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739

特殊地域管辖 740

涉外协议管辖 741

默示协议管辖 742

明示协议管辖 742

集中管辖 743

诉讼竞合及其管辖 743

专属管辖 744

涉港澳台同胞民事案件的管辖 745

涉及国外华侨离婚案件的管辖 745

按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747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749

涉外邮寄送达 751

向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752

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752

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753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诉讼文书的送达 754

涉外公告送达 754

涉外上诉期间和被上诉人答辩期间 756

涉外诉讼答辩期间 756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757

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间 757

涉外诉讼保全的程序 759

涉外诉讼保全 759

涉外诉前保全 760

涉外诉前保全的解除 761

涉外诉讼保全与诉前保全的区别 761

涉外保全财产的监督 762

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的赔偿 762

涉外财产保全的解除 762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财产保全 763

解除保全命令的执行 763

涉外仲裁 764

涉外仲裁机构 765

涉外仲裁原则 767

或裁或审原则 769

涉外仲裁与涉外诉讼 770

涉外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的关系 771

涉外仲裁协议 773

涉外仲裁协议的形式774

涉外仲裁协议的内容 775

涉外仲裁协议的无效 776

内容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种类 777

内容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处理 778

涉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779

涉外仲裁保全措施和程序 780

涉外仲裁保全的解除与保全错误的赔偿 780

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申请 781

涉外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审查和处理 782

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 783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 784

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救济 785

司法协助 786

司法协助的原则 790

一般司法协助的范围  791

一般司法协助的途径 791

司法协助请求书使用的文字 792

一般司法协助程序 794

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判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 795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 796

外国法院裁判承认与执行的申请 796

外国法院裁判承认与执行的审查 799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范围 800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 800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 801

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调解的认可与执行 801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