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案例解读本【2025|PDF|Epub|mobi|kindle电子书版本百度云盘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案例解读本
  •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03694660
  • 出版时间:2009
  • 标注页数:190页
  • 文件大小:9MB
  • 文件页数:221页
  • 主题词:合同法-案例-分析-中国

PDF下载


点此进入-本书在线PDF格式电子书下载【推荐-云解压-方便快捷】直接下载PDF格式图书。移动端-PC端通用
种子下载[BT下载速度快]温馨提示:(请使用BT下载软件FDM进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页直链下载[便捷但速度慢]  [在线试读本书]   [在线获取解压码]

下载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案例解读本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

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适用提要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

总则1

第一章 一般规定1

第一条 立法目的1

第二条 调整范围1

[案例1] 有关身份关系的约定不适用合同法调整第三条 平等原则2

第四条 自愿原则2

第五条 公平原则2

第六条 诚实信用原则3

第七条 公序良俗原则3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3

[案例2] 第三人不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4

第九条 订立合同的能力4

[案例3] 当事人不具备装修资质所签订的合同无效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5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5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5

[案例4] 合同内容条款对合同成立的影响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6

第十四条 要约6

[案例5] 甲公司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7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7

[案例6] 甲公司的促销商品单属于要约邀请[案例7] 商业承诺应当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9

第十七条 要约的撤回9

第十八条 要约的撤销9

[案例8] 甲维修公司可以撤销要约10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10

[案例9] 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不能撤销11

[案例10] 甲公司的要约不得撤销11

第二十条 要约的失效11

第二十一条 承诺11

第二十二条 承诺的方式11

[案例11] 通过行为作出的承诺有效12

第二十三条 承诺的期限12

第二十四条 承诺期限的起算12

第二十五条 合同成立时间12

第二十六条 承诺的生效时间12

第二十七条 承诺的撤回13

第二十八条 迟发迟到的承诺13

第二十九条 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13

[案例12] 乙公司承诺迟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第三十条 承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14

第三十一条 承诺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变更14

[案例13] 对履行期限的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第三十二条 书面合同成立时间15

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15

[案例14] 未签订合同确认书,合同未成立第三十四条 合同成立地点15

第三十五条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16

第三十六条 实际履行与非书面合同成立16

第三十七条 实际履行与书面合同成立16

[案例15] 悬赏广告与新协议的效力17

第三十八条 依国家计划订立合同17

第三十九条 格式条款定义及使用人义务17

[案例16] 格式条款应对专业条款作出说明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的无效18

[案例17] 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告示不具有法律效力[案例18] 格式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第四十一条 格式条款的解释20

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责任20

[案例19] 缔约过失责任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案例20] 该案被告是否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案例21] 缔约过失的构成第四十三条 保守商业秘密义务23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24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时间24

[案例22] 李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的合同25

第四十六条 附期限的合同25

第四十七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25

第四十八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效力26

[案例23] 无权代理未被追认,合同无效第四十九条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27

[案例24] 冒名顶替不构成表见代理29

第五十条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29

[案例25] 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越权案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30

[案例26] 王某擅自将张某电脑卖给宋某案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31

[案例27] 刘某、张某和李四的纠纷案33

[案例28] 原告A公司诉被告B公司借款纠纷案[案例29] 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被判无效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33

[案例30] 发生事故不负责任的约定无效[案例31] 夏某诉某造纸厂案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35

[案例32]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被撤销案[案例33]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被撤销案第五十五条 撤销权的消灭37

[案例34] 陈某和甲购物商场的撤销买卖关系纠纷案第五十六条 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38

第五十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38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38

[案例35] 集体所有财产不得私下转包39

第五十九条 恶意串通获取财产的返还39

[案例36] 李某诉钟某给付活动经费纠纷案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40

第六十条 全面履行与诚实信用原则40

[案例37] 因未履行义务合同被解除案41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充41

第六十二条 合同经补充仍不确定时的履行41

[案例38] 防盗门质量未约定发生争议案43

[案例39] 履行期限不明案43

第六十三条 交付期限与价格执行43

第六十四条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43

第六十五条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43

[案例40] 孙某与王某的合同纠纷案44

第六十六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44

[案例41] 原告李某诉某房地产公司案45

第六十七条 先履行抗辩权45

[案例42] 乙公司先履行抗辩权案46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46

[案例43] 甲公司单方中止合同纠纷案47

第六十九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47

第七十条 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处理47

第七十一条 债务的提前履行47

[案例44] 甲公司提前履行债务案48

第七十二条 债务的部分履行48

第七十三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48

[案例45]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案50

[案例46] 本案债权人可否行使代位追偿权?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50

[案例47] 债权人刘某行使撤销权案51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51

[案例48] 原告刘某撤销权消灭案51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51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52

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52

[案例49] 合同签订时约定合同变更条件的条款有效第七十八条 合同变更内容不明的处理53

第七十九条 债权转让及其限制53

[案例50] 原告周某诉被告某药业公司归还借款案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54

[案例51] 原告受让人丙公司向被告债务人行使债权案第八十一条 从权利的转移54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的抗辩权55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55

第八十四条 合同义务转让的条件55

第八十五条 债务承担人的抗辩权55

第八十六条 从债务的转移55

第八十七条 特殊合同转让的形式要件55

第八十八条 概括转让56

第八十九条 概括转让的效力56

第九十条 新当事人的概括承受56

[案例52] A公司与B公司买卖货物合同纠纷案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57

第九十一条 合同终止的原因57

[案例53] 原告王某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案第九十二条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58

第九十三条 合同的约定解除59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59

[案例54] 因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而解除合同案[案例55] 甲食品公司与杨某合同纠纷案第九十五条 解除权的消灭61

第九十六条 解除权的行使61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61

[案例56] 无法过户导致合同解除案62

第九十八条 合同结算、清理条款的效力62

第九十九条 债务的法定抵销62

[案例57] 债务未到期,不可主张抵销63

第一百条 债务的约定抵销63

第一百零一条 提存的情形63

第一百零二条 提存后的通知义务64

第一百零三条 提存的效力64

第一百零四条 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64

[案例58] 标的物提存后,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第一百零五条 债务免除的效力65

第一百零六条 混同的效力65

第七章 违约责任65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的基本形成65

[案例59] 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第一百零八条 预期违约66

第一百零九条 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66

[案例60] 原告某供热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某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案第一百一十条 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67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时的违约责任68

[案例61] 原告某变电安装工程公司与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第一百一十二条 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赔偿责任70

[案例62] 不当履行造成对方损失应当赔偿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70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71

[案例63] 原告A公司诉被告B公司一般买卖合同纠纷案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72

[案例64] 订金非定金73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73

[案例65] 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只能选择其一第一百一十七条 不可抗力74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74

第一百一十九条 减损规则74

第一百二十条 双方违约75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的违约75

[案例66] 第三人原因造成一方违约,仍负违约责任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与债权责任竞合76

[案例67] 白酒致人中毒侵权纠纷案77

第八章 其他规定77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其他法律的适用77

第一百二十四条 无名合同77

第一百二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77

第一百二十六条 涉外合同77

[案例68] 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法律选择无效第一百二十七条 合同的监督78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79

第一百二十九条 特殊时效79

分则80

第九章 买卖合同80

第一百三十条 定义80

第一百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80

第一百三十二条 出卖标的物的条件80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80

[案例69] 合同可以约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案例70] 分期付款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第一百三十四条 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82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的基本义务82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交付82

第一百三十七条 知识产权归属82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交付的时间82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交付的期限82

第一百四十条 简单交付82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交付地点82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定83

[案例71] 运输途中货物损失的风险由谁承担[案例72] 所有权未转移但已交付时,标的物毁损的风险负担第一百四十三条 买受人违约交付的风险承担84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途标的物的风险承担84

[案例73] 该物风险由谁承担85

第一百四十五条 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风险承担85

[案例74] 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电脑的合同纠纷第一百四十六条 买受人不履行接收标的物义务的风险承担85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未交付单证、资料与风险承担86

[案例75] 卖房者不提供过户资料应否承担责任第一百四十八条 因质量不合要求买受人拒收标的物的风险承担86

[案例76] 隐瞒标的物真实情况应承担责任第一百四十九条 风险承担不影响违约责任87

第一百五十条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88

第一百五十一条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88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止支付价款权88

[案例77] 出卖人应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第一百五十三条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89

第一百五十四条 质量约定不明的补充89

第一百五十五条 标的物质量不合要求的违约责任89

第一百五十六条 标的物包装方式89

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的检验义务89

[案例78] 买受人承担在约定的检验期间的验货和及时通知的义务第一百五十八条 买受人的通知义务及免除91

[案例79] 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的买受人的瑕疵担保责任第一百五十九条 买受人的基本义务92

[案例80] 买方拖欠货款应承担何种责任93

第一百六十条 支付价款的地点93

第一百六十一条 支付价款的时间93

[案例81] 未约定履行期的价款支付责任94

第一百六十二条 多交标的物的处理94

第一百六十三条 标的物孳息的归属94

[案例82]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孳息的归属问题第一百六十四条 解除合同与主物的关系95

第一百六十五条 数物并存的合同解除95

[案例83] 数物并存的合同如何解除95

第一百六十六条 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95

[案例84] 分批交付的买卖合同解除受限制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合同解除96

[案例85] 分期付款合同的解除97

第一百六十八条 样品买卖97

第一百六十九条 样品买卖的特殊责任97

[案例86] 依照有隐蔽瑕疵的样品提供的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间98

第一百七十一条 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98

[案例87] 买受人的默示构成试用买卖合同的成立第一百七十二条 招标投标买卖99

第一百七十三条 拍卖99

第一百七十四条 买卖合同准用于有偿合同99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互易合同99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100

第一百七十六条 定义100

第一百七十七条 主要条款100

第一百七十八条 履行地100

第一百七十九条 安全供电义务及违约责任100

第一百八十条 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100

[案例88] 供电公司需断电,应及时通知用电者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断电的抢修义务101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交付电费义务101

第一百八十三条 安全用电义务102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102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102

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102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102

[案例89] 赠与合同的撤销105

[案例90]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登记等手续105

第一百八十八条 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105

第一百八十九条 赠与人责任105

第一百九十条 附义务赠与105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105

[案例91] 赠与人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106

[案例92] 赠与人故意赠与有瑕疵物品的应承担责任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106

[案例93] 该案赠与人是否有权撤销赠与第一百九十三条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及行使期间107

[案例94] 赠与人的继承人之撤销权应在6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 赠与财产的返还108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除108

[案例95] 赠与人不得以资金困难的名义逃避赠与义务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109

第一百九十六条 定义109

第一百九十七条 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109

第一百九十八条 借款合同的担保109

第一百九十九条 借款人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110

第二百条 利息的预先扣除110

[案例96] 禁止利息的预先扣除110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违约责任110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111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使用的限制111

第二百零四条 利率的确定111

第二百零五条 利息的支付111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111

第二百零七条 逾期利息111

[案例97] 原告某信用社与被告王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第二百零八条 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112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展期112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113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间借款利息和利率113

[案例98] 原告曲某与被告季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114

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114

[案例99] 承租人是否应当支付租赁费用第二百一十三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115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115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115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115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115

第二百一十八条 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115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115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115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116

第二百二十二条 租赁物的保管116

第二百二十三条 租赁物的改善116

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116

[案例100] 刘某和王某的房屋租赁纠纷第二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的收益归属117

第二百二十六条 支付租金的期限117

[案例101] 原告姚某诉被告赵某租赁合同纠纷案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118

第二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118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118

[案例102] 张某出卖租赁房屋所引起的纠纷案第二百三十条 优先购买权119

[案例103] 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案120

第二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的灭失120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120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120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120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121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121

[案例104] 戴某租赁张某房屋产生的纠纷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122

第二百三十七条 定义122

[案例105] 融资租赁设备灭失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第二百三十八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形式124

第二百三十九条 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交付124

[案例106] 租赁物存在缺陷应如何处理第二百四十条 索赔权的行使125

第二百四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变更125

第二百四十二条 租赁物所有权125

第二百四十三条 租金的确定126

第二百四十四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126

[案例107]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第二百四十五条 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127

第二百四十六条 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责任127

第二百四十七条 租赁物的保管、使用、维修127

第二百四十八条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127

第二百四十九条 租赁物价值的部分返还权127

第二百五十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127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128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定义和种类128

[案例108] 原告谢某与被告刘某承揽合同纠纷案第二百五十二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129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工作的完成129

[案例109] 甲公司与服装厂的承揽合同纠纷案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对辅助性工作的责任130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义务130

第二百五十六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及双方义务130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承揽人的通知义务130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130

第二百五十九条 定作人的协助义务130

第二百六十条 承揽人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131

第二百六十一条 工作成果的交付131

第二百六十二条 质量不合约定的责任131

[案例110] 原告夏某诉被告杨某承揽合同纠纷案第二百六十三条 支付报酬期限132

第二百六十四条 承揽人的留置权132

第二百六十五条 材料及工作成果的保管132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承揽人的保密义务132

第二百六十七条 共同承揽132

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的解除权132

[案例111] 定作方单方停止履行合同案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133

第二百六十九条 定义133

第二百七十条 合同形式133

第二百七十一条 招标投标134

第二百七十二条 总包与分包134

[案例112] 甲学校与乙工程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第二百七十三条 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135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内容135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135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136

第二百七十七条 发包人检查权136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的验收136

第二百七十九条 竣工验收136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人质量责任136

第二百八十一条 施工人的质量责任136

第二百八十二条 质量保证责任137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违约责任137

第二百八十四条 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137

第二百八十五条 发包人原因致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137

第二百八十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137

第二百八十七条 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137

[案例113] 原告程某与被告莫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138

第一节 一般规定138

第二百八十八条 定义138

第二百八十九条 公共运输承运人不得拒绝运输的义务139

第二百九十条 按约定期间安全运输的义务139

第二百九十一条 按约定路线运输义务139

第二百九十二条 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基本义务139

第二节 客运合同139

第二百九十三条 合同的成立139

[案例114] 乘客经同意未购票上车合同即已成立第二百九十四条 持有效客票承运义务140

第二百九十五条 退票与变更140

第二百九十六条 按约定限量携带行李义务140

第二百九十七条 违禁品或危险物品的携带禁止140

第二百九十八条 承运人告知重要事项义务141

第二百九十九条 承运人迟延运输141

第三百条 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的法律后果141

第三百零一条 对旅客的救助义务141

第三百零二条 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141

[案例115] 无需买票儿童运输中受伤,承运人也应负责[案例116] 该旅客人身伤害赔偿案应如何处理?第三百零三条 对行李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144

第三节 货运合同144

第三百零四条 托运人告知义务144

[案例117] 托运人对自装货物发生损失应负举证责任第三百零五条 托运人提交文件义务146

第三百零六条 托运人的包装义务147

第三百零七条 托运人运送危险货物的义务147

第三百零八条 托运人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147

[案例118] 货物未运到,托运人可变更合同第三百零九条 承运人的通知义务及收货人及时提货义务148

第三百一十条 收货人对货物的检验义务148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148

[案例119] 本案承运人应否免责149

第三百一十二条 确定货损额的方法149

第三百一十三条 相继运输的责任承担150

[案例120] 承运人与区段承运人的连带责任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物的灭失与运费的处理150

第三百一十五条 运送物的留置151

第三百一十六条 货物的提存151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151

第三百一十七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义务151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的责任承担151

第三百一十九条 联运单据的转让151

第三百二十条 托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52

第三百二十一条 赔偿责任适用法律的规定152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152

第一节 一般规定152

第三百二十二条 定义152

第三百二十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的原则152

第三百二十四条 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152

第三百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确定和支付153

第三百二十六条 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归属154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归属154

第三百二十八条 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属154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技术合同的无效154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155

第三百三十条 定义及合同形式155

第三百三十一条 委托人义务155

第三百三十二条 受托人义务155

第三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56

第三百三十四条 受托人的违约责任156

第三百三十五条 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156

第三百三十六条 合作开发各方的违约责任156

第三百三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156

第三百三十八条 风险负担及通知义务156

第三百三十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157

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157

第三百四十一条 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157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158

第三百四十二条 内容及形式158

[案例121] 专利权未及时过户的法律责任第三百四十三条 技术转让范围的约定159

第三百四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限制159

[案例122] 专利实施许可纠纷案161

第三百四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主要义务161

第三百四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主要义务161

第三百四十七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的义务161

第三百四十八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义务161

第三百四十九条 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基本义务161

第三百五十条 技术转让合同受让人技术保密义务161

第三百五十一条 让与人违约责任162

第三百五十二条 受让人违约责任162

第三百五十三条 技术合同让与人侵权责任162

第三百五十四条 后续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162

第三百五十五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法律适用162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63

第三百五十六条 内容163

第三百五十七条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主要义务163

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主要义务163

第三百五十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违约责任163

第三百六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义务164

第三百六十一条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义务164

第三百六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164

第三百六十三条 新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164

第三百六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的法律适用164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165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定义165

[案例123] 未形成保管合同,车辆丢失车主自负责任第三百六十六条 保管费的确定和支付165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的成立166

第三百六十八条 保管凭证166

[案例124] 停车场内车辆丢失,管理公司被判赔偿第三百六十九条 妥善保管义务167

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167

第三百七十一条 第三人代为保管167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保管物的义务167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返还167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物的毁损灭失与保管人责任167

[案例125] 无偿保管,无重大过失保管人不赔偿第三百七十五条 贵重物品寄存人的告示义务168

第三百七十六条 保管物领取168

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物的返还168

第三百七十八条 保管货币等的返还169

第三百七十九条 保管费支付期限169

第三百八十条 保管人的留置权169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169

第三百八十一条 定义169

第三百八十二条 仓储合同生效时间169

[案例126]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170

第三百八十三条 危险物品、易变质物品的储存170

第三百八十四条 仓储物的验收171

第三百八十五条 仓单的交付171

第三百八十六条 仓单应载事项171

第三百八十七条 仓单的背书及其效力171

第三百八十八条 检查权171

第三百八十九条 保管人的通知义务171

第三百九十条 保管人的催告义务171

第三百九十一条 仓储物提取时间172

第三百九十二条 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172

第三百九十三条 保管人的提存权172

第三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违约责任172

第三百九十五条 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172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172

第三百九十六条 定义172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范围173

第三百九十八条 委托费用173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173

第四百条 亲自处理及转委托173

第四百零一条 受托人的报告义务173

[案例127] 王某应当返还2万元定金175

第四百零二条 间接代理175

第四百零三条 委托人的介人权及第三人选择相对人的权利175

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交付财产义务175

第四百零五条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175

第四百零六条 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75

第四百零七条 委托人的赔偿责任176

第四百零八条 另行委托176

第四百零九条 受托人的连带责任176

第四百一十条 任意解除权176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合同的终止176

第四百一十二条 受托人的后合同义务176

第四百一十三条 受托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等继续处理委托的义务176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177

第四百一十四条 定义177

第四百一十五条 处理委托事物的费用承担177

第四百一十六条 行纪人对委托物的保管义务177

第四百一十七条 委托物的处理177

第四百一十八条 未按指示进行行纪活动的后果177

第四百一十九条 行纪人的介入权177

第四百二十条委 托物的提存178

第四百二十一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178

第四百二十二条 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178

[案例128] A公司与刘先生的行纪合同有效第四百二十三条 对委托合同的适用179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179

第四百二十四条 定义179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179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180

[案例129] 委托人应当支付张某和李某的居间报酬第四百二十七条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181

附则182

第四百二十八条 生效日期及废止条款182

附录1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12.19)1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7.23)188

热门推荐